生育金报销准备哪些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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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2、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(死亡)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3、育女职工、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4、《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》5、《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》6、《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》7、《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》8、《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》9、生育医疗费用票据、费用清单、门诊病历、出院小结等原始

  1、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2、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(死亡)证明(原件及复印件)3、育女职工、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4、《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》5、《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》6、《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》7、《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》8、《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》9、生育医疗费用票据、费用清单、门诊病历、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10、收款收据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,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,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,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;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。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。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: (一)生育的医疗费用; (二)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; (三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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